2005/11/10 | 风雨郎德行(三)
类别(月下听松) | 评论(2) | 阅读(19) | 发表于 22:08

逛了一圈苗寨,我又回到铜鼓坪上,与身边一盛装苗胞攀谈起来。
苗胞告诉我,她在这里有两栋木房。老房就在寨上,与老人合住,分有一间。三间新房刚起不久,已装修完好。因新房隔寨子较远,一般都在老房子居住。村上的年轻人,大多外出打工了。她上有老下有小的,丢不下,便没去。现寨上每天都有五、六场表演,她基本上都参加。每表演一场,可争20个工分。每个工分值一毛钱,一场表演20分,也就2元钱。加上迎宾、敬酒,工分还可提高,多的每次可争3元。现她家光旅游接待和表演一项,月收入可达500至600元,每年也有好几千元呢。
谈到迎宾表演,她颇为自豪。看得出,她属于寨内具有表演技能的人物。
按工分计酬,是郎德“工分制”的核心内容,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。最初的产生,只是为补偿村民因接待游客造成的误工损失。后形成制度,便一直沿用至今。自1988年以来,已运行了近20年。
郎德的表演由村集体举办,每场定价500元。所有村民均可参与旅游接待,并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。有一定表演技能的演员,每场可记20分,着民族服装迎客的村民,按服装的档次记2至8分,老人和孩子只需“陪场”,也可拿1至5分。负责组织管理、后勤服务、清洁卫生的村干或村民,均按规定记分。
郎德的村民,每家都有一个工分册。每次表演,都由村干部在人群里挨个发筹码,凭筹码记分,按月结算。收入和分配,村民都可以监督,相对来说还比较公平。因此,村民参与旅游接待的积极性较高,气氛也比较热烈、和谐。
村民们的接待和表演,就是一种劳动。有劳动,就应该有报酬。相对名牌大腕,村民们微乎其微的报酬,简直不值一提。听说不久前,北京某旅游项目考察团,慕名到郎德考察,要村民义务表演,村民没有答应。郎德的接待和表演,向来是500元一场,从不打折,也不会给谁回扣。北京来的爷们,凭什么要享受免费的午餐。
该旅游考察团事后放出话来,说他们是带有项目来的,郎德本不在计划之内,他们是慕名而来。若表演得好,他们可以在郎德投资10万元,帮助该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。马后炮谁都会放,倘若他们真想在那投资10万元,又怎会在乎区区500元呢。想看表演不肯给钱,本身就不尊重村民的劳动,更是对村社规定制度的蔑视。这子虚乌有的10万元钱,不要也罢。
聊罢村里的接待和表演,苗胞又告诉了我铜鼓坪的来历和上刀山的故事。大约是外来游客见得多了,她已经习以为常,在我面前丝毫没有怯意。苗胞还告诉我,寨子对面的山坡,还有几亩平地和赛马跑道。每年农历三月,附近县乡与郎德交界的苗族男女青年,都要在此举行爬坡活动,或对歌、或赛马,热闹非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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